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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

    信息发布者:苟三彩
    2022-06-09 21:21:13   转载

    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的公告

    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6-02 17:30 发表于甘肃

    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申报2022年度一次性创业补贴

    有关事项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就业补助资金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作用,根据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省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市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促进就业工作“一创新、两建立、三提升”工程的通知》(白就领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2022年度创业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标准

    (一)扶持政策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人员,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5000元。

    (二)人员范围

    1.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是指我省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城镇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享受城镇低保待遇人员、持《残疾证》的城镇居民、刑释解教城镇失业人员、单亲抚养未成年人的城镇失业人员、复转军人中的城镇失业人员、特殊贡献家庭中的城镇失业人员、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等)。

    3.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退役军人。

    5.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企业登记注册日期须为2018年7月10日以后;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企业登记注册日期须为2019年4月22日以后)。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初创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注册地必须在景泰县境内即可向景泰县人社局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各乡镇实地查看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县人社局负责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通过县人社局审核后提交局务会研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提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三)补贴资金每年申报评审一次,申报材料于2022年6月30日前装订成册报县人社局4楼417办公室,县人社局将对所报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并审核。逾期申报的将不予受理,同一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次补贴,重复申报无效。

     三、所需资料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1.一次性创业补贴汇总表,申请表;2.补贴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基本身份类证明{毕业证、退伍证、就业困难认定材料、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有关证明、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人员调查材料(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调查材料由所在乡镇出具,人社部门核查)等};4.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5.场地使用证明;6.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7.企业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或本人名下社保卡(必须开通银行功能)复印件 。

     办理地点:景泰县人社局4楼417办公室

     办理时限: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咨询电话:0943-5590956       

                     

        景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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